云浮市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云浮市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涵盖2021年云浮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市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国家、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切实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树立政府公信权威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1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等载体主动发布公开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信息、规划计划、政府动态信息及其他信息110175条。编印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公报30期,刊印2.24万份。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督促全市各单位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1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6件(含新收211件、上年结转5件),截至2021年底已经办结214件(另有2件结转下年度办理)。全市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22宗,行政诉讼22宗(尚未审结6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实施《云浮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建立云浮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台账,对5大方面44项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单位,积极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益事业建设、财政资金、住房保障、就业创业、医疗卫生、减税降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有序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在原有主动公开目录的基础上,结合“三定”方案、权责清单以及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目录事项,特别是围绕重大项目、民生保障和企业发展等重点领域,进一步细化优化目录清单并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
(四)平台建设方面
结合政务公开评估考核相关指标要求,从优化用户访问、方便查找信息、增强用户阅读信息的体验感几方面入手,对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使网站各项功能系统更完善、更实用、更便捷。同时,为全面落实市委关于“持续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坚决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的‘翻身仗’”的部署要求,规划建设营商环境一级专栏,切实打造集便民利民、对外展示、宣传推广于一体的示范窗口。
(五)解读回应方面
印发《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重大公共利益、需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对文件主要内容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解读。2021年,市县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政策解读稿件77篇,按时办结省政府办公厅交办的“我有话对省长说”留言32条,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共受理业务咨询、投诉留言1045条。
(六)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和监测工作。将全市政府系统在运行的9个政府网站、113个政务新媒体号(包含微博、微信公众号、南方号、抖音号),全部纳入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和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进行监管,定期开展网络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堵塞网络漏洞,积极探索运用技术手段进行实时监控,提高物防、技防水平,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全力保障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安全有序运行。同时,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用、评建结合的原则,每年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开展年度考评,考评成绩纳入市直单位绩效考核范围,分值权重不低于4%。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的工作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部门公开内容要素不全,更新不及时、表述有误、重建轻管;政策文件解读形式较单一、文字解读偏多,解读质量有待提高;群众关切回应、留言办理实效有待增强,整体业务能力有待提升等。
下阶段,市政府办公室将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将在以下方面持续发力: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监管力度。压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建、管、营”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监管台账,做好内容发布、审核检查和传播推广等日常运行保障工作,继续定期开展检查抽查,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到位。二是进一步提高各项政策文件解读质量。督促牵头部门按照政策文件解读“三同步”要求,同步送签政策解读资料和方案,确保及时、主动、全面、准确、权威发布,同时密切关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各方反映,及时对相关舆情和社会关注点、误解误读点进行回应,增进社会共识,让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政策文件“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保障必要的工作力量,并强化培训,提高队伍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及时高效回应社会关切、群众诉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市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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