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云浮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市政府2025年度立法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党对政府立法工作的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党对政府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将党的领导体现到政府立法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牢牢把握政府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严格执行立法工作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制定法规、规章草案涉及的重要立法事项、重大政策调整,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
二、不断提升立法工作质效
起草和审查法规、规章草案,必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一是内容上要与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相衔接、不抵触,程序上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广东省地方立法条例》《云浮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云浮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确保政府立法的合法性。二是深入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总结实践经验,提高政府立法的针对性、实效性,确保政府立法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三是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征求和广泛听取社会公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