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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执行《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98号),进一步完善我市职工生育保险制度,结合我市生育保险工作实际,我局拟对《云浮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意见》(云医保发〔2022〕13号)进行修订,形成了《云浮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意见》(2025年修订稿)。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修改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局。个人意见建议请注明真实姓名(含身份证号码)、电话、地址等联系方式,法人或有关组织意见建议请加盖公章,注明电话、地址、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6日至10月11日
联系电话:0766-8869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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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