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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嘉达纺织厂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28 10:30:49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罗定市嘉达纺织厂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罗定市嘉达纺织厂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

罗定市嘉达纺织厂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云浮罗定产业园区内

环评机构

广东一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罗定市嘉达纺织厂有限公司(原罗定市国营荢麻纺织厂)原位于罗定市罗城街道工业三路18号(以下简称为“老厂区”),已办理了环评(罗环函〔2009〕39号、罗环备〔2016〕107号)和验收(罗环函〔2011〕146号)手续,年纺纱10000吨、染色10000吨。2017年,罗定市嘉达纺织厂有限公司年生产纱线10000吨、服装 350 万件建设项目办理了环评手续(罗环函〔2017〕91号),将纺纱生产内容全部搬迁至云浮市罗定市双东街道陈皮村百粟顶(云浮罗定产业园区内)(与“罗定市双东工业园陈皮村”同址,以下简称为“新厂区”)同时增加服装350 万件的生产,目前正在搬迁尚未建成投产。

罗定市嘉达纺织厂有限公司迁建项目(以下简称为“项目”)拟将老厂区年染色10000吨生产内容搬迁至新厂区(云浮市罗定市双东街道陈皮村百粟顶(云浮罗定产业园区内)),同时取消新厂区服装350万件的生产,改为委外加工。搬迁后老厂区将停止生产并拆除,新厂区总占地面积859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6450.48平方米,搬迁后维持产能规模不变,即年纺纱10000吨、染色10000吨(其中自产纱线染色9000吨、自产纱线委外加工的毛衣1000吨)。

项目总投资2.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7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约3%。现有员工1200人,在厂内食宿,本次迁建不新增劳动定员,依托现有员工。年工作天数300天,每天3班,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7200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包括染料和助剂在储存、调配、投加、染色烘干等环节产生的臭气(以臭气浓度表征)和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自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以臭气浓度、氨和硫化氢表征)等。

染料和助剂在储存、调配、投加环节、染色烘干等环节产生的臭气和有机废气产生量较小,建设单位通过加强生产管理和车间通排风,采用自动送料系统,降低物料跑冒滴漏,减少无组织废气。自建污水处理站池体加盖密闭,臭气收集经“生物滤池”设施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染料和助剂储存、调配、投加、染色烘干等环节产生的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自建污水处理站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根据《报告书》分析,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漂纱、洗纱、染色、漂洗、脱水等工序产生的工艺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实验室废水、洗桶废水和洗缸废水等,不新增员工生活污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一般污染物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表2间接排放标准及广东罗定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值、苯胺类等印染特征污染物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直接排放标准后,部分纳入广东罗定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其余则经自建中水深度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1-2020)附录C中漂洗回用水水质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洗涤、工艺用水水质标准较严值后,回用于项目水洗工序、地面冲洗及洗缸等。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可行,依托污水处理单位具备可行性,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来源于生产车间、水泵、风机等产生的噪声。项目主要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噪声治理措施。

根据《报告书》分析,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废纱线和边角料、废水处理污泥、一般性废包装、废纤维絮等)和危险废物(废染料和助剂包装袋、废机油、实验室废物等),不新增员工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厂内利用或交由废旧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后置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处置。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污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危废间、生产车间、一般固废间、仓库、综合楼、宿舍楼等地面均进行了防渗处理,厂区绿化种植具有较强吸附能力的植物, 根据地形优化地面布局防止土壤环境污染。在落实相应的防渗防控措施的情况下,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的环境风险可控。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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