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少镇沃野美丽牧场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黎少镇沃野美丽牧场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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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黎少镇沃野美丽牧场 |
建设单位 | 广东沃野肥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罗定市黎少镇泗片村民委员会九丈 |
环评机构 | 广东思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沃野肥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拟在罗定市黎少镇泗片村民委员会九丈建设黎少镇沃野美丽牧场。项目建成后常年存栏总猪数为8542头(其中基础母猪数为600头),预计年出栏15000头生猪。项目占地面积198亩(其中养殖场区占地面积为98亩,灌溉区面积为100亩),总建筑面积13777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1层高的育肥猪舍,1栋1层高的种猪舍(内设配怀、分娩和保育单元),1栋1层高的后备隔离舍,出猪台1栋,厂内配套综合楼1栋3层和环保区等。 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0万元,占总投资的23.3%。项目劳动定员30人,全年工作365天,采用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猪舍猪只产生的臭气、食堂厨房产生的油烟、运输车辆废气、饲料粉尘、柴油发电机尾气、沼气燃烧尾气、临时堆粪间臭气、污水站臭气及无害化处理设备臭气等。 猪舍猪只、粪污堆放过程、污水处理过程及无害化处理过程产生的臭气主要污染因子为NH3、H2S和臭气浓度。营运期项目通过合理搭配饲料,饲料中添加微生态制剂,定期对猪舍范围喷洒生物除臭剂,猪舍采取封闭建设,排气侧安装水雾除臭设施(加入植物提取剂),同时做好场地的绿化建设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临时堆粪间采取封闭措施,排气侧安装水雾除臭设施(加入植物提取剂),并做好厂区绿化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项目对污水处理系统中集污池、调节池、固液分离平台等易产生臭气的设施均采用加顶盖密闭建设,并在上方设置管道连接,收集的臭气送至一座“生物除臭塔”处理后,经15m高DA003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无害化处理设备为封闭设施,设有管道连接收集产生的废气,并经设备配套的“除臭洗涤装置”处理后,于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 项目产生的沼气经脱水、脱硫后,送入一套火炬燃烧系统进行充分燃烧后高空排放。 柴油发电机尾气的污染因子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和颗粒物,通过选用轻质柴油,减少对环境影响。 饲料塔上方出风口设置防尘滤网,粉尘产量较小,对周围环境无明显影响。 食堂厨房产生的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于楼顶排放。 项目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的恶臭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污染物(NH3、H2S)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改扩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厂界臭气浓度执行广东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24)中表3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项目沼气燃烧尾气(SO2、NOX)及备用发电机尾气污染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粉尘浓度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厨房产生的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根据《报告书》分析,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营运期间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员工冲洗废水、猪只尿液、猪舍冲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猪舍降温废水、水雾除臭设施废水和生物洗涤装置废水、初期雨水等。 项目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先经隔油隔渣池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密闭管道送至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猪只尿液在粪沟内暂存后经密闭管道输送至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淋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水雾除臭设施废水、生物除臭塔和除臭洗涤装置更换废水送污水站统一处理。猪舍通风降温采用“风机+水帘系统”,降温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场内雨水收集管网输送到污水处理站处理。 上述废水采用“格栅→集污池→固液分离机→调节池→叠螺分离→覆膜沼气→间歇曝气池→二沉池→混凝、絮凝沉淀→终沉池→消毒”工艺进行处理,废水经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48-2021)旱作物水质要求后,回用于周边灌溉。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可行,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营运期间噪声主要来源于场内运输车辆、水泵等机械运作时产生的噪声和猪只的叫声等。 项目通过项目主要选用低噪声设备,厂界建隔离带,降噪林、距离衰减,优化运输路线等综合措施后,项目场界外的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区标准限值,对周边的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营运期间主要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猪粪、病死猪尸体、分娩废物、员工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废脱硫剂、污泥和医疗废物等。 生活垃圾、厨余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粪污经固液分离后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固液分离所得的粪渣,输送到临时堆粪间暂存,最终交附近肥料生产厂处置。 项目污水站污泥进行固液分离处理,分离的污泥暂存于临时堆粪间,最终回用厂区植被绿化。 病死猪尸体及分娩废物送入无害化处理设备进行破碎高温灭菌和菌种生物降解后,交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理。 废脱硫剂收集后交一般固废回收商进行处理。 医疗废物应设置专用存储容器并交由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对厂区内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个环节和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下渗现象,故项目不存在无组织排放面源,不会产生地表径流,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在项目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下,项目对选址及周边地下水环境及周边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影响较小。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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