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安区石材废渣企业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3-04-28 15:24:56 信息来源:本网
为切实抓好石材废渣的规范处置工作,进一步增强企业对固体废物规范管理必要性的认识,提高保护环境的自觉性与主动性,夯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近日,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组织区内石材废渣处置企业召开石材废渣企业座谈会。云安分局副局长区国钰主持会议。
会上,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执法人员向参会企业解读了《云浮市石材生产加工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条款,并对参会企业进行了业务指导。
会议强调,云安区石材废渣收集、处置企业要根据《云浮市石材生产加工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以及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建立废渣等石材废物的管理台账,如实记录相关信息并明确运输车辆,确保运输车辆密闭运输、配备卫星定位装置。同时及时将车辆信息、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及管理台账报云安分局备案,实现石材废渣可追溯、可查询。

法律速递:《云浮市石材生产加工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运输石材废渣、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密闭运输,配备卫星定位装置,并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行驶。”《云浮市石材生产加工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石材加工生产加工经营者应当建立废渣等石材废物的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所产生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石材废渣可追溯、可查询。管理台账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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